12月19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上,新华社记者提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部署,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完善金融、财税、土地等政策”要求,请介绍一下吉林省相关政策情况?
省住建厅厅长徐亮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平稳健康,充分赋予城市自主权,围绕金融、财政、税收等核心要素打好政策“组合拳”。
在金融支持方面:首套、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降至15%,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限,存量贷款利率调整至市场利率减30个基点。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金融机构均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在公积金支持方面: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下调各期限品种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实施“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首付款提取、月供提取和全款购房提取等业务,提高二孩、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财政支持方面:对使用公积金和商贷购房给予财政贴息的市县,省级财政按照贴息额的50%予以分担。对全款购房者给予住房消费券补助的,省级财政按照实际使用规模的50%给予事后奖补。对引进人才和新增符合安居政策留省就业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购房给予贴息和住房消费券补助的,按照当地普惠性政策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省级财政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安排1亿元,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在税收支持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给予契税首套住房140平方米以下1%、140平方米以上1.5%,二套住房140平方米以下1%、140平方米以上2%优惠。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住宅类房屋中,对车库(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适用与住宅相同的契税税率。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房企,在纳税申报期内,可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开展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业务。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采取政府主导、市场主导、协会主导模式,开展二手房“以旧换新”。四季度以来,在一系列增量政策措施的作用下,11月,我省商品房销量环比10月增长10%,房地产市场呈现止跌回稳的积极变化。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中省直相关部门,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健全政策工具箱,指导各地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巩固止跌回稳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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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赜瑞
摄影 李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