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法律卫士;她,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桥梁纽带;她,是播撒法治阳光的辛勤园丁。她就是兆艳红,一位用十五年光阴书写司法为民的优秀法官。
兆艳红,这位满族女法官,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自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始终秉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原则,十五年来,她用辛勤的汗水和无私的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人生篇章。她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以公正的判决维护法律尊严,以真挚的关怀化解群众矛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连续多年办案超百件,曾多次获得个人嘉奖,荣记个人三等功,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
丹心一片映天平 十五载耕耘司法路
她常说:“一纸判决或许能够带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他们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就没有了结。” 这句话,正是她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也是她多年来工作的准则。她深知,法官的职责不仅仅是判决案件,更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她善于运用“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她密切关注民生,以百姓心为心,以人民事为事,把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源泉。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法官的责任与担当,用一颗丹心守护着法律的天平。
2024年11月,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印有“善言善语 以理服人 秉公办案 刚正无私”的锦旗送到兆艳红手中,感谢她成功调解了困扰两家二十多年的土地纠纷。王某和李某双方都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同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各执一词,纠纷由来已久。兆艳红接手案件后,并没有简单地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判决,而是深入了解纠纷的根源,倾听双方的诉求,并积极与县政府、村委会沟通,共同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起长达二十多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位安徽来白务工的李某,因老板拖欠工资,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将老板告上法庭。兆艳红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协查找人功能,成功联系上被告,最终帮助李某讨回了辛苦所得。电话里,李某激动的声音,是对兆艳红工作的最好肯定。
春风化雨润民心 倾情服务解民忧
作为集约送达中心负责人,兆艳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积极探索“五步法”送达模式,破解“送达难”问题,切实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完成送达任务41485次,成功送达34619件任务数。她带领团队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次数,真正做到了法律文书送达“零距离”“零等待”。 全市法院送达任务完成率和成功率大幅提升,电子送达平均时长仅为0.4天,邮寄送达平均时长2.1天,跨省邮寄送达最短用时18小时,个案送达最短用时仅3分钟。她参与撰写的《白山中院关于集约送达工作的情况报告》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并在全省推广,其经验做法也多次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兆艳红及其团队辛勤付出、开拓创新的结果,也是她司法为民理念的最好体现。
法治阳光暖人心 播撒希望育未来
除了日常的审判工作,兆艳红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她入驻法官工作站,定期与社区、乡镇群众交流,认真听取普法需求,常常制作普法课件到深夜。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孩子们亲切地称她为“兆妈妈”,因为她不仅是一位公正的法官,更是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辈。
作为法治副校长,兆艳红深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她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以他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教学活动,并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她积极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活动,邀请在校学生走进法院,“沉浸式”感受阳光司法,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兆艳红注重案件调查研究,从根源剖析矛盾原因,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释法明理。她撰写的《离婚约定赠与子女房产不能随意撤销—马某诉孟某英赠与合同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2023年度案例;作为成员参与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诉源治理中的实践与探索—对白山地区诉源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荣获全省法院2023年度优秀司法研究课题一等奖。这些成绩,不仅体现了她的专业素养,更展现了她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追求。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兆艳红将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在她的青春路上,精业巧干,敬业实干,勤业苦干,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群众装进心里,在司法为民的“快车道”上,将公平正义“速递”给每一位当事人。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新时代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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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恩龙 郑涵予
白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