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地点(红旗院区)停业的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复中表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意该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执业地点(红旗院区)因施工改造继续停业一年(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请该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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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越明
初审: 郭龙
复审: 李超
终审: 张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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