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长春支队巡逻四大队民警在长春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清障救援车辆后方拖载的小轿车内竟坐着两名乘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责令乘客下车,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罚,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交通安全事故。
当日下午,大队民警在长春北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正在驶出收费站的清障车后方拖载的黑色轿车内,主驾驶和副驾驶位置分别坐着一男一女。这一反常现象立即引起民警警觉,随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清障车拖载故障车辆时,被拖车辆内严禁载人,这是基本的安全常识!”民警现场指出,清障车与故障车之间仅靠牵引装置连接,一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脱钩、急刹等突发情况,后车将完全失控,车内人员极可能遭受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经询问得知,车上二人为故障车车主,因为自己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为图方便未按规范乘坐清障车驾驶室,而是冒险坐在了被牵引的故障车内。
民警对清障车驾驶员及两名乘客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列举类似事故案例,详细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危险性。三人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清障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监督两名乘客转移到清障车驾驶室内后,方允许车辆继续行驶。
吉林高速交警提示:清障救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被牵引车辆内严禁载人。广大驾驶员在车辆发生故障需要救援时,务必配合专业人员安排,选择安全位置乘坐,切莫贪图一时方便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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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初审: 董蕾
复审: 齐智
终审: 张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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