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3时许,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延边支队巡逻三大队民警在延吉西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HDN***的小型普通客车原本要驶出高速公路,却缓缓停靠在了收费站内广场。
执勤民警发现这一反常行为后,立即进入收费站内广场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交流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面色泛红,有饮酒后驾车的嫌疑。于是将张某带至执法岗亭,使用酒精检测棒进行检测,张某神色紧张,一直抿着嘴,不敢大口吹气。民警反复催促张某配合检测,张某才按照规范要求大口吹气,酒精检测棒瞬间亮起红灯。
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张某带至分局办公楼,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员张某讲述,因自己的母亲不久前去世,自己本在和龙老家守丧,和前来吊唁的朋友小酌了几杯。此时,张某的妻子来电,表示家中有亲属前来吊唁,现已搭乘高铁抵达延吉西站,需要张某前去接站。于是张某便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
在抵达延吉西站口时,远远看到有民警在执勤,于是停靠在收费站内广场处,企图躲避检查。可谁知,自己的反常行为还是被民警发现。
最终,驾驶员张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且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公安提示:饮酒驾车危害巨大!酒精麻痹神经,使司机反应迟缓、判断力下降、视觉与操作能力变差。这不仅威胁自身生命安全,易引发伤亡事故。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涛
初审: 赵新
复审: 侯薇
终审: 张彦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