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去考科一、刚过科一就上高速练车?同日两起无证驾驶被查处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王韬 396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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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去考科一、刚过科一就上高速练车?同日两起无证驾驶被查处

2025-07-17 14:18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更对驾驶人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此类行为往往源于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总以为“不会被查到”,却不知每一次无证上路,都是在拿生命安全冒险。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巡逻六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在同一日相继查处两起无证驾驶案件,两名驾驶人因心存侥幸付出了法律代价,再次给心存侥幸者敲响了警钟。

  当日10时许,民警在东梅收费站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豫P7****小型汽车驾驶人温某存在异常。经核查,温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此时其并不具备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据温某交代,他此次驾车前往梅河口市,正是为了参加科目一考试以恢复驾驶证,却罔顾交通安全法规,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温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14时30分,民警在梅河口南收费站对车牌号为吉B9****的小型轿车检查时再次发现问题。核查显示,该车年检已过期,而驾驶人张某在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时支支吾吾,最终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张某称,自己已报名考取驾驶证且通过科目一,此次上高速是想“练练手”,没想到首次驾车上路就被查获,对此十分后悔。经核验,该车交强险无问题,民警遂扣留车辆,并对张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未按规定检验两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驾驶证被注销可恢复状态仍属无证驾驶,未取得驾驶证更是严禁驾车上路,这两种行为均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高速交警郑重提醒: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无证驾驶;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任何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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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涛

初审: 王韬   复审: 齐智   终审: 张彦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