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管失联超一个月!德惠市人民法院撤销一矫正对象缓刑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郭龙 403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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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管失联超一个月!德惠市人民法院撤销一矫正对象缓刑

2026-04-20 18:19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一起撤销缓刑公开听证会,针对一名在缓刑考验期内脱离监管、长期失联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审查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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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德惠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张竞文介绍,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德惠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025年9月25日,刘某某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按规定对其分级管理:前三个月采取一级管理,要求每周到司法所报告、提交思想汇报;2025年12月末,其矫正级别调整为二级管理,规定每半个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每周进行电话报告。

  然而,自2026年2月25日起,刘某某突然失联。2月24日晚,司法所工作人员仍能与刘某某取得电话联系,次日上午8时再次拨打便无法接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其爷爷、母亲家中入户查找,二人均称不知其去向。此后至2026年3月25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入户查找、电话排查,并协调派出所开展两次大数据查询,均未能找到刘某某下落,其脱离监管时间已超过一个月。

  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无正当理由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刘某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符合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

  2026年3月30日,德惠市司法局依法向德惠市人民法院书面建议撤销刘某某缓刑,法院当日立案受理。

  4月1日,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陈述了该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的具体事实、查找过程及相关证据,阐明了撤销缓刑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听证流程,就案件细节进行询问,确保听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市检察院代表从法律监督角度发表意见,认为该人员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建议法院依法撤销缓刑。

  听证会现场,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全程旁听了案件审理。通过近距离参与听证,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了缓刑考验期并非“法外之地”,脱离监管、违反规定将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深刻认识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与强制性。

  会后,承办法官针对旁听人员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关于缓刑监管、撤销缓刑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义务与违规后果,引导全体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珍惜矫正机会,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中国吉林网、吉刻新闻记者了解到,德惠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3日依法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刘某某的缓刑。

  “缓刑不是‘免刑’,更不是‘脱管’的借口。”承办法官告诉记者,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同时,德惠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撤销缓刑案件公开听证,以阳光司法强化监督制约,以刚性执法筑牢监管防线,维护刑罚执行权威,为平安德惠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孔令辉

  法院供图

  初审: 郭龙   复审: 李超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