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获悉,近日,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签署《长春市、济南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这是继深圳、珠海、沈阳、哈尔滨、兴安盟等地之后,长春市在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领域迈出的又一实质性步伐,通办“朋友圈”进一步向华北腹地延伸。
此次签约,旨在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以包容共享、协调开放、优势互补为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以线上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服务机制,逐步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事项异地可办,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改革满意度与获得感。
在合作范围上,双方结合两地实际,遵循权责一致、业务高频原则,首批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6大类20项具体业务纳入通办清单。具体涵盖增量房转移登记、个人间及企业间存量房转移登记、赠与登记、地址及身份信息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换证补证等高频事项。首批长春市覆盖长春新区、中韩合作示范区、朝阳区等11个区域,济南市同步在各辖区设立专窗,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
在办理模式上,双方推行“异地帮办、属地办理”与“异地代收、属地办理”双轨并行。申请人可就近选择两地任一“跨省通办”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登录属地网上办事平台提交申请,或由窗口核验身份信息后协助上传电子材料、邮寄纸质件。属地登记机构全程线上审核,受理通过后,申请人线上缴纳税费,即时领取电子证照;需纸质证书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以属地登记机构承诺办结时限为准,登记主体责任由属地承担。
为保障通办服务顺畅高效,两地登记机构将建立日常联络会商机制,逐项编制并动态更新办事指南,明确收件标准、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和收费标准。同时,各自配备“跨省通办”专窗及设施,强化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完善异地收件、责任追溯与监督管理机制,做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并严格保护相关信息安全。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与深圳、珠海、沈阳、哈尔滨、兴安盟等地的先行探索,到如今与济南的深度协同,长春市在“跨省通办”上已由点及面、持续扩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合作区域,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走深走实,以更优政务服务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陈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