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城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城防办,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
7月6日16时15分,长春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根据7月6日16时50分城区防汛会商意见,经批准,市城防指决定从7月6日16时50分启动城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城区、开发区城防办,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按照《长春市城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长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
2026年7月6日
初审: 郭龙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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