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14时53分,长春市朝阳区乐山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在日常下乡巡查途中,发现路边一只受伤野生鸟类。经现场辨识、资料核查确认,该鸟类为燕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发现时,这只燕隼身体虚弱、行动受限,无法自主飞行。为避免其遭受惊扰和二次伤害,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在现场设置简易警戒,减少外界干扰。队员就近向村民借来纸壳箱,以轻柔稳妥的方式将燕隼妥善安置,最大程度减轻野生动物应激反应,做好临时保护。
随后,执法中队迅速对接乐山镇派出所,现场完成野生动物交接工作。目前,受伤燕隼已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移送至长春市动植物公园,交由专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康复救治与专业养护。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洪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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