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吉林 有‘典’护航”|以法典法治体系力量,赋能吉林绿色振兴高质量发展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新 4081976
“美丽吉林 有‘典’护航”|以法典法治体系力量,赋能吉林绿色振兴高质量发展 吉网原创-第一新闻 赵新 408197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第一新闻 > 吉网原创

“美丽吉林 有‘典’护航”|以法典法治体系力量,赋能吉林绿色振兴高质量发展

2026-09-16 20:01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体系化、法治化、现代化治理新阶段。作为我国生态文明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典,为全国各地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划定法治框架、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坐拥得天独厚生态资源、肩负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重大使命的吉林省而言,《法典》的落地实施,更是为全省生态保护修复、环境综合治理、产业绿色转型、区域高质量振兴注入了坚实法治动能。

  长期以来,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依托各类单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在专项治理中成效显著,但存在法律条款分散、治理衔接不足、权责界定模糊、跨领域协同性弱等问题。而《法典》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环境责任全维度内容,构建起全方位、系统化的生态法治体系,有效破解了碎片化治理难题,为吉林全域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提供了统一、规范、权威的法治依据。

  《法典》的实施,将有力助推吉林生态治理体系迭代升级。《法典》确立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核心理念,为我省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发展需求,统筹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黑土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等重点工作提供了系统支撑。吉林省将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治机制,精准推进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强化黑土地保护性利用,筑牢森林、湿地、草原生态防护体系,切实守护区域生态平衡,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同时,《法典》为吉林法治生态建设与制度完善提供了重要指引。我省立足地域生态特色,正以《法典》为基准,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流域生态治理、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修复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补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环境监管执法等领域制度短板,实现国家顶层立法与吉林地方治理实践深度衔接,构建起适配吉林生态发展的特色法治保障体系。

  生态兴则文明兴,绿色兴则吉林兴。《法典》不仅是生态保护的“安全阀”,更是绿色发展的“助推器”。《法典》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固化为法治准则,倒逼传统产业绿色升级,赋能新能源、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低碳产业发展,打通了吉林生态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产业竞争优势转化的法治通道。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王昕

  初审: 赵新   复审: 李超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