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吉林市的一名初中生家长。孩子放假了,老师动员孩子到她家补课。我家孩子成绩还是不错,也知道学习。我也是大学本科毕业,辅导孩子初中知识勉强还可以。可是,孩子说不去怕老师有看法。我本人也是基层的公务员,补课费还是出得起。可是就是觉得心里特别别扭。老师补课的风气要好好管管,这样下去老师的心思都在课外补课办辅导班上,对日常工作肯定有影响。此外,老师对不参加补课的孩子还能否一视同仁呢?孩子私下对我说,咱也补课吧,老师会不高兴的,以后老师就不会管我了。班里的班干部都参加了。我想对于补课的老师应该加大教育力度,对于补课老师的查处,不能仅限于教育系统内部的人去查。你举报了,人家电话早打过去,学生都走了。希望书记能更加关心教育,对老师的严格要求是为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更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答复意见:
为有效遏制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问题,在寒假放假前夕,由吉林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在全市范围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和整治步骤,并在各县(市)区和各学校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重点教师的有偿办班、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查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已查处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6起,处理违规教师7人。 下一步,吉林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加强对本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对本校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将问题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根据现有线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被举报教师进行跟踪监督,一旦线索清晰,立刻进行实地检查,对查实的办班补课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由于留言网友电话是空号,未能联系到留言当事人,无法实地检查。吉林市教育局已成立行风督查小组,公开举报电话:62032990。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我是四平市梨树县的2012届的一名特岗,现已服务期满,从2012年结婚嫁到白城,一直两地生活,每周往返两个城市,生活甚是奔波,现在孩子三岁了,也无法生活在父母身边,生活的具体困难难以解决,真心的恳请省委书记给我一些指示!在此致以由衷的感谢!也祝您工作顺利,新年快乐!
答复意见:
为解决你家庭两地工作造成的困难,你本人可与白城市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在协商同意调转的情况下,梨树县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照章为你办理调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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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您好 我是白城市通榆县2015年特岗教师 上班到现在工资还没有开过 98名特岗教师都等着开工资 我们也需要钱过年 但是财政迟迟不给开工资 也没有个通知 没有说法 不知道能不能帮我们解决一下 谢谢
答复意见:
特岗教师工资是由省里统一拔款发放的,每一届新任特岗教师的工资,都是先由教育部门报送教师个人信息,再由财政局认真核查,到年底统一拔款清算后,再统一补发工资。针对2015年特岗教师,通榆县先行发放了2016年1月份的工资,随后在认真清算后,已于2016年2月将2015年9至12月份的工资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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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规定全额发放奖励工资,而梅河促销88折下发。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说明: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的5%,梅河呢基本工资2%收缴。 3.国务院下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明确规定:个人缴2%.单位6%左右,梅河个人2%,单位那些多少不知。根本没有明细没有办法查每月进多少。
答复意见:
1.关于奖励工资发放问题的答复 梅河口市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依据是《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0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办发[2001]107号),文件规定发放对象为在职且本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标准为工作人员12月份的基本工资。按现行工资构成,奖励工资为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及提高部分3项之和,国家未有明文规定奖励工资按全额发放。 2.关于公积金缴纳问题的答复 梅河口市住房公积金是全市统一标准,按照2013年7月24日(第13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执行的。会议纪要规定缴纳标准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基础工资的5%。根据国家规定,有一定差距,目前正在研究具体解决办法。 3.关于医保缴存问题的答复 按国务院下发规定,梅河口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参保单位以缴费基数(社平工资)6%缴纳,其中:财政拨款单位由财政负担4.2%,单位负担1.8%;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2%缴纳。目前,梅河口市医保缴费方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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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规定全额发放奖励工资,而梅河促销88折下发。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说明: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的5%,梅河呢基本工资2%收缴。 3.国务院下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明确规定:个人缴2%.单位6%左右,梅河个人2%,单位那些多少不知。根本没有明细没有办法查每月进多少。
答复意见:
1.关于奖励工资发放问题的答复 梅河口市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依据是《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0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办发[2001]107号),文件规定发放对象为在职且本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标准为工作人员12月份的基本工资。按现行工资构成,奖励工资为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及提高部分3项之和,国家未有明文规定奖励工资按全额发放。 2.关于公积金缴纳问题的答复 梅河口市住房公积金是全市统一标准,按照2013年7月24日(第13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执行的。会议纪要规定缴纳标准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基础工资的5%。根据国家规定,有一定差距,目前正在研究具体解决办法。 3.关于医保缴存问题的答复 按国务院下发规定,梅河口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参保单位以缴费基数(社平工资)6%缴纳,其中:财政拨款单位由财政负担4.2%,单位负担1.8%;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2%缴纳。目前,梅河口市医保缴费方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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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规定的奖励工资全额发放。奖励工资为何只发前三项?(基本工资,提高部分,级别工资)梅河为何还取个88折下发? 2.公积金按前三项的2%缴费,政府再补2% 3.医保标准同上 4.取暖费,乡下100.有楼未退325.有楼退休650.全省都这样吗?全国都这样吗?我是梅河口的教师和其它地方的教师一样工作,也希望按一个标准取得待遇!
答复意见:
1.关于奖励工资发放问题的答复 梅河口市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依据是《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0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办发[2001]107号),文件规定发放对象为在职且本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标准为工作人员12月份的基本工资,按现行工资构成,教师奖励工资为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及提高部分3项之和,国家未有明文规定奖励工资按全额发放。 2.关于公积金缴纳问题的答复 梅河口市住房公积金是全市统一标准,按照2013年7月24日(第13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执行的。会议纪要规定缴纳标准为本年度在职人员基础工资的5%。根据国家规定,有一定差距,目前正在研究具体解决办法。 3.关于医保缴存问题的答复 按国务院下发规定,梅河口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参保单位以缴费基数(社平工资)6%缴纳,其中:财政拨款单位由财政负担4.2%,单位负担1.8%;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2%缴纳。目前,梅河口市医保缴费方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关于取暖费问题的答复 由于各县暂无统一规定,目前梅河口市财政开资人员按补助面积分两类补贴,其中:在职人员每平方米5元(在职人员325元即为65平方米×5元)、退休人员每平方米10元(退休人员650元则为65平方米×10元)。目前正在研究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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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数,但仍然是全国最低,全国平均是2267元,我省只有1947元,低于黑龙江177元。这与我省经济发展的排位极不相称。希望今年能大幅度提高企退人员养老金,尽快摘掉全国倒数第一的穷帽子。
答复意见: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就参保职工个人而言,基本养老金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工资收入、缴费年限均密切关联,体现的是多缴多得的原则和机制。就某个区域的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而言,与当地的退休总人数、工资水平等因素有关。由于省际间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差异,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存在差异也是客观的。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是保证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截至去年,国家已经实施了11连调,2016年仍将继续调整。对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本着量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在近年调待中尽了极大努力。今年,我省将在国家调整标准指导下深入开展调研,充分测算论证,针对我省退休人员待遇偏低的情况,积极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层面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符合我省实际的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使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网民留言】
我是吉林市丰满区如一坊中央公园一名业主,跟您反应一下供热的问题,通过大部分业主的聊天了解到,供热不足的问题不是只有我一家存在的问题,跟管理部门反应几次的效果都不是很理想(物业推说是供热公司的问题,然后供热公司又推说是物业的问题)。您也知道咱们东北的冬天又多冷,希望可以帮忙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由于您留言中没有提供详细信息,我们无法对您反映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请您谅解。您可在补充详细信息后,再次留言反映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 您好!我反映一个问题。榆树市乡镇补贴为什么不给?
答复意见:
2016年1月份,我市已经着手此项工作,起草了《榆树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摸底、经费测算等相关工作,待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复后,即组织实施。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四平辽河区两家子二小教师李x,在一线工作多年,辽河区为调入机关的教师评定职称,完全不符合规定。
答复意见:
“据我们从辽河区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从2005年开始,调到机关工作的教师与学校教师同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所有在机关工作的教师职称都是在组织允许的情况下取得的,不属于个人行为。目前,辽河区相关部门已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开始,相关政策规定作废,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关于舒兰市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求助以下两点:一是,舒兰教育官方回复已经按照2750元补发2014年9月至今工资差额,但是实际上我们只得到2333元,还请领导帮我们核查差额流向;二是,我是2012年入职特岗教师,既然2014年9月至今已经进行补发,那么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是否考虑补发,还请领导帮我们询问一下相关部门,毕竟此事涉及到我们大批特岗教师的特岗的切实利益,所谓教育的公平性,一是对学生的而言,二是对教师而言,大部门市县已经补发了特岗教师与正式在编教师的差额工资,而我们舒兰农村特岗教师的待遇公平性急需解决。望书记稍加关注我们农村特岗教师的切实利益。
答复意见: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市从2014年10月起已对特岗教师工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特岗教师月工资由原来的2000.00元增加到2334元,把舒兰地方财政补助的“四险一金”计算在内,特岗教师的年工资水平将达到33444元,月工资水平2787元。 舒兰市财政局2015年9月24日前已将特岗教师增资资金拨付到位。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吉林省舒兰市的一名特岗教师,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回到农村支教,即便再艰苦的环境再累看到可怜的孩子们求知的眼神我就觉得自己有一份责任教好他们,然而一腔热情得到的却是不公平的待遇,国家特岗招聘时文件要求特岗教师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教师的平均工资,12年在职教师的工资平均3000多,而我们特岗只有2000,我们这些年轻的特岗教师在工作上做得最多最认真,可工资却连自己都养不起,再高尚也要有生活保障,好多地区都给补了这个工资差,可是舒兰却迟迟没有消息,我们不求特殊只求公平,我们想要一个说法,不想慢慢退去工作的热情。
答复意见: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市从2014年10月起已对特岗教师工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特岗教师月工资由原来的2000.00元增加到2334元,把舒兰地方财政补助的“四险一金”计算在内,特岗教师的年工资水平将达到33444元,月工资水平2787元。 舒兰市财政局2015年9月24日前已将特岗教师增资资金拨付到位。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舒兰市的特岗教师。根据文件规定,特岗教师工作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在编教师。现在吉林省内很多地区都已经补发差额工资了,可是我们舒兰市却迟迟不给补,应有的待遇一样也没有,俗语说的好再穷不能穷教育,我们特岗教师工作在最艰苦的农村,为农村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为了教育事业付出了太多的心血,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及认可。同样我们也是教育中的弱势群体,所以恳请书记能为我们特岗教师做主,切实解决好舒兰市特岗教师工资差额补发问题。谢谢书记,愿你阖家幸福!
答复意见: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我市从2014年10月起已对特岗教师工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特岗教师月工资由原来的2000.00元增加到2334元,把舒兰地方财政补助的“四险一金”计算在内,特岗教师的年工资水平将达到33444元,月工资水平2787元。 舒兰市财政局2015年9月24日前已将特岗教师增资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