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国社会救助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正式施行。
新施行的社会救助法拓宽了救助覆盖面,新增“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作为法定社会救助对象。此外,社会救助对象还包括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需要疾病应急救助人员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等。这8类社会救助对象,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救助服务的权利。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初审: 孙晓云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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