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全国32个省推荐的70多家市、县中,共表彰21个市、县,我省延吉市位列第7,并获中央财政500万元奖励。这是我省继2016年农安县、2017年长春市获此殊荣后,连续第三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
悉数延吉市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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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破旧立新
积极构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新机制
强化投入机制,确保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将市医院、市中医医院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财政差额补贴单位,改变了两所公立医院十余年的自收自支运行模式。同时,市政府先后投入2.96亿元,完成市医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工程、市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新建工程。
改革补偿机制,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养医”制度,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该制度以来,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5%,累计让利患者7000余万元,药占比稳定在27%。将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补偿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推进公立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立考核机制,科学评价公立医院改革效果。每年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专项补助和奖励资金。七年来,已为两所试点医院争取上级财政改革专项补偿经费3988万元,配套经费2000万元,获奖资金550万元。
调整分配机制,稳定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在分配制度改革中,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畅通公立医院选人用人渠道,对公立医院给予人员编制、职称等方面政策倾斜。改革以来,延吉市已为73名专业技术人才落实了编制,共引进了300余名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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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期盼
改善医疗服务破解看病就医难题
切实规范诊疗行为,减轻群众费用负担。通过加强绩效考核、处方点评等方式促进合理用药,规范诊疗行为。实现了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减轻群众诊疗费用负担。延吉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连续多年控制在8%以内,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25%。
全面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市中医院创新实施了“无挂号、无划价、药等人、看病时间长”的“三短一长”新模式,让患者不用挂号交款即可到诊室就诊,如不满意可选择更换医生重新就诊。该制度实施以来,每年为患者让利20余万元。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增强群众医改获得感。对住院患者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制度,所有医保、新农合患者只需出示医保卡等身份识别证明,即可办理住院手续,避免因押金不足或紧急救治而得不到及时治疗的情况发生。2017年,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镇中心卫生院,极大地方便了农村患者就医。
规范家庭医生签约,不断提升优化服务。全市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近200名医护人员组建了48支家庭医生团队,医联体内27名二级以上医院专家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及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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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持续发展
探索形成科学高效现代医院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成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
不断深化医联体制度建设。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延吉市医院及市中医医院与10所基层医院签订了市级医联体协议,4所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签订乡村医联体协议。2018年,市级医联体上级医院下派医生1080名,诊疗患者2676名;乡村医联体下派医生930名,诊疗患者3713名。
创新实行“一免三优”转诊政策。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可以诊治的疾病数量,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上转的患者实行“免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的“一免三优”政策,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加快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制定了《延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实施方案》,将200种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出台了《关于将延吉市农村户籍60周岁及以上参合人员纳入医疗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将农村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参合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5%,受到参合人员的一致好评。(赵大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