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网传媒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建立供应商库的公告 公告栏-第一新闻 吴美慧 406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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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网传媒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建立供应商库的公告

2026-06-25 14:5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吉网传媒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建立供应商库的公告

  一、选聘目的

  为满足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求,确保相关工作的专业规范、客观公正,现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及工程审价中介机构,建立公司中介机构供应商库。入库机构将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库,有效期为三年,后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具体项目时,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在库内通过询价、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机构。

  工程造价中介机构,主要从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编制等业务;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时间满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或已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完成备案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或相关审价服务内容;

  3.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在吉林省设有常驻办公机构,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专业团队。

  (二)专业人员要求

  1.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2. 具备土建、安装、市政等不同专业类别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如适用);

  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8年以上工程造价/审价从业经验,持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3年担任过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造价/审价项目负责人。

  (三)执业能力要求

  1. 近3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等)不少于10项;【近3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企造价项目业绩清单(含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造价金额/审价金额、时间,附合同关键页及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备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等多专业造价编制能力;

  3. 能够独立完成工程计量计价、材料设备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专业技术工作;

  4. 熟练使用主流造价软件(如广联达、求实等)。

  (四)合规经营要求

  1. 近3年内未受到建设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2. 无重大造价纠纷或有效投诉记录,未因违规操作被主管部门通报或责令整改;

  3.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已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及风险防控制度;

  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如2025年尚未出具可提供2022—2024年度);

  5. 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税率符合国家规定。

  (五)信息化与协同要求

  1. 具备信息化业务管理系统,可配合公司完成项目进度跟踪、资料归档、成果交付等;

  2. 能按公司要求提供工作过程记录备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核查。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第一类提供,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清单(含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专业类别)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近3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企造价项目业绩清单(含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造价金额/审价金额、时间,附合同关键页及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7. 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2—2024年度,加盖公章);

  8. 造价软件正版授权证明(加盖公章);

  9. 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包含响应时限、服务标准、保密承诺、违约责任等,加盖公章);

  10. 无重大违规记录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

  11. 其他证明材料(如行业评级、协会会员证书、荣誉奖项等,如有请提供)。

  四、建库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报机构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胶装)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全套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造价/审价中介选聘+机构全称+申报类别)。

  (二)资格初审

  采购部门会同财务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重点核查资质证书、人员配置及业绩证明,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

  (三)综合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子公司、业务部门、审计部)按照《工程造价中介机构选聘评审打分表》(见附件3)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入库候选机构。本次入库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家,不设上限,凡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者均可入库。如有必要,可对候选机构进行现场考察或面谈。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四)公示入库

  入选机构名单在公司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供应商库并发放入库通知书。

  五、供应商库管理

  (一)合作方式:后续具体项目,由采购部门在库内通过询价、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综合考量机构资质、服务能力、项目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合作机构。具体项目委托时,公司有权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要求,申报机构入库后不代表获得具体项目合作资格。

  (二)动态管理:入库机构须持续满足本公告所列入库条件。公司对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库资格;入库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须重新申请入库。

  (三)退出机制:入库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公司及下属单位任何采购项目:

  1. 提供虚假入库材料的;

  2. 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项目的;

  3. 在具体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的;

  4. 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5. 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6. 连续两次在具体项目比选中综合评分排名末位的。

  六、公告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6年7月2日17:00(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营口路956号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2530030

  电子邮箱:149944092@qq.com

  七、其他重要说明

  1. 申报机构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公司任何采购项目。

  2.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由机构自理,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3.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报机构对材料进行澄清或补充,并有权对入库名额、库内机构分类等进行调整。

  4. 公司不保证入库机构在有效期内必然获得具体项目委托,入库仅为具备承接公司相关业务的资格条件,具体合作以实际项目委托为准。

  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应聘申请表

     2.无重大违规记录承诺书

     3.工程造价中介机构选聘评审打分表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初审: 吴美慧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