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增强振兴发展的动力活力。改革开放是实现吉林振兴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制胜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要坚持从解放思想抓起、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必须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扩大更高水平开放,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深化改革走深走实。坚持以改革应变局、开新局,形成更多原创性、引领性、标志性改革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公平公开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高质量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证照一码通”改革,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吉事办”等服务能力,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舒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企一策”推进省属重点企业改革发展,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全面从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等领域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更加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财税金融改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落实落细退税减税降费等组合式纾困惠企政策。坚持回归本源本地,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战略项目的支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符合条件企业上市步伐,提升金融支撑能力。
促进开放合作提质增效。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深化“五个合作”,提升吉浙对口合作水平,跟踪推进合作项目落地见效;扩大长春市与天津市对口合作,推进长春、一汽、吉大、中科院与各市州对接合作;全面落实政企、省部合作共建协议;主动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拓展与日、韩、俄、朝及欧盟国家的开发合作空间。发挥好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以及长春汽博会、农博会等开放品牌作用,实现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新突破。深化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加快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平台建设。畅通丝路吉林通道,推进“滨海2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保持“长满欧”“长珲欧”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实施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汇聚推进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的磅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法治吉林建设,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提升政协委员履职本领。深化群团改革,增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最大限度地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参政议政、发挥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广泛团结凝聚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为吉林振兴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吉林。加强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生态文明、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纵深推进府院联动工作。高标准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构建高能级法务生态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合规不起诉和合规不处罚改革试点,形成贯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一体化企业合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精心维护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积极防范、妥善应对重大风险。坚定维护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和暴恐活动,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联手挑起和激化社会矛盾。坚决维护国防安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纵深推进“三道防线”建设,确保边防巩固、边境安全;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五年内基本解决边境地区“空心村”问题。切实维护经济安全,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见微知著、抓早抓小,有效管控政府债务、房地产、金融、产业链供应链等重点领域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政策,坚决有力处置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压实各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责任,主动盘活存量资产,规范资本行为,既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又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实施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稳控安全生产形势,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盈、更可持续。